桂林開展整治電鍍環保專項行動
在“十一五”期間,桂林市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以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2006年至2010年,按照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桂林市開展了對飲用水源保護區、重金屬、鐵合金、鋼鐵、涉砷、涉錳、涉鉻、造紙、冶煉、建材、電力、城市生活污水處理、酒精行業等專項檢查行動。檢查中出動環保專項行動50余次,環保執法檢查100余次,走遍了12縣5城區近500余家企業,掛牌督辦案件100多件,對違法排污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映強烈并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影響減排任務完成的違法排污企業進行了嚴肅查處,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專項整治高能耗和高污染企業
根據“十一五”環保規劃和桂林市實際情況,對高能耗和高污染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被列入桂林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的重中之重。
專項整治重金屬企業環境問題。桂林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成員對荔浦、灌陽、靈川、興安等縣及五城區開展重金屬污染企業專項檢查并進行整治。荔浦縣開展了對全縣非煤礦山、尾礦庫和電鍍行業的專項排查和整治,及時查找環境安全隱患,依法責令有關企業進行停產或限期整改;灌陽縣環保局高度重視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為加強對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相關站、隊、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并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對已停產的靈川縣旺鋅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造成的尾礦外泄情況,靈山縣環保局要求該企業盡快把尾礦庫的崩塌隔墻修繕好,并將尾礦庫內原有的尾礦砂處置完畢,在監察執法人員的跟蹤督辦下,該企業已于2010年9月10日消除了污染隱患。興安縣礦業公司高嶺鉛鋅礦、永福縣三皇華山選礦廠和新福大礦業有限公司、資源縣牛塘界鎢礦廠等四家重金屬排放企業由于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或環保手續不齊全,有的正在停產補辦環評手續,有的因債務問題已被法院查封。目前,所有重金屬企業均已按要求建立了相關檔案,均制定了應急預案和相關的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
專項整治鐵合金企業環境問題。為使桂林市鐵合金產業能積極穩妥、持續健康的發展,確保“十一五”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桂林市加強了對鐵合金企業的污染綜合專項整治,不斷改善全市環境質量。全州縣自2010年8月27日起,對15家鐵合金企業17臺礦熱電爐全面限電停產;靈川縣環境保護局在對青獅潭庫區某鐵合金公司廢氣排放不正常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的基礎上,于全縣范圍內開展了一場鐵合金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為做好興安縣鐵合金行業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工作,興安縣環保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長任組長、監察大隊正、副職人員為成員的工作小組,經過認真仔細檢查,在2007年關停了一家不符合產業政策的1800KVA礦熱爐,其余四臺6300KVA和三臺5300KVA的礦熱爐于2007年8月通過自治區環保環評補批手續,2007年11月底獲得自治區環保局的試生產批復,2008年9月通過自治區環保局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專項整治電解錳企業環境問題。桂林市對電解錳企業環境問題的整治工作高度重視,制定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積極組織對電解錳企業開展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從2009年9月開始整治至2010年2月,桂林大錳錳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興安縣)投入300多萬元,桂林翔云錳業有限責任公司(全州縣)在投入1986萬元完成環保“三同時”建設的基礎上積極籌措資金100多萬元對電解錳企業環境問題進行了專項整治。
通過整治,達到了控制源頭,在線管理,責任到位,減少排污,改善環境的目的;實現了節能降耗與增收節資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據整治后的測算,企業的生產成本明顯降低、能耗明顯下降,兩家企業年節約成本合計達近千萬元。其中,興安大錳年節約170多萬元;全州翔云年節約成本8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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