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期間的粵港走私
日本利用走私獲取內地資源
抗戰時期走私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日本利用香港來獲取中國內地資源。抗戰前期,國民政府施行戰時統制政策,大量征購桐油運往美國,以換取外匯進口中國所需的戰略物資。然而奸商為利欲誘惑,公然走私桐油至香港,為數甚巨,盛時竟超過官辦中國復興貿易公司運到香港的數量。查自粵運入香港的桐油,多來源于湘桂,所經路線遍布于東江、西江及南路各縣。
1940年1月19日,廣東省政府會議通過《粵省戰時管理桐油運銷章程》,規定由省財政廳協助中央統籌運銷桐油防止走私資敵,管理本省境內桐油運銷事宜,并指定各地稅務局及所屬稽征所站為桐油管理機構,進行辦理。但據財政廳緝私處函稱,1940年度本省桐油走私以南路一帶最為猖獗,私梟組織公司進行大幫武裝私運出口。
鎢砂是重要的軍火工業原料,中國是世界最重要的生產國。抗戰初期,粵桂各地所產鎢砂運至香港,國民政府雖已公布嚴禁私運,厲行緝捕,對違者處以極刑,但利之所在,偷運者迄無斂跡。香港成為鎢砂出口匯集處,以中山、澳門運來者最多,其次是潮汕、惠陽、梧州等處。偷運者組織嚴密,其載運出口及接收,均有接應。鎢砂內地價格與香港收購價格相差極大,日商即以此利誘不法之徒。
1939年歐戰爆發,鎢價大漲,私梟甚為猖獗,偷運巨量鎢砂到香港銷售,轉資日本。1940年后,東江一帶私梟甚為猖獗,偷運巨量鎢砂到香港銷售。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僅東江私鎢運港每月即達1300余噸。每擔在當地收購價僅60元國幣,運到香港后最高可售約270港元。故私梟作大規模之經營,并以武裝護運。僅1940年頭兩個月,由香港運往日本的鎢砂達8073擔,價值188.2萬余港元,比上年同期的252擔,激增7821擔,約達30余倍。
戰時由于國民政府吏治不良,無法有效遏制走私活動,故私梟經常能把內地緊控物資輸出,又將日貨運入。越是接近淪陷區,緝私稅務機關問題越多,以致大規模走私販私竟成為戰時對外經濟關系的重要內容之一。
1938年10月廣州淪陷后,海上緝私工作被迫停頓。鑒于港澳邊界走私活躍,1939年初,九龍海關增強了緝私力量,擴編緝私隊伍并配置新式武器。次年1月,廣東省主席李漢魂針對省內國統區和淪陷區間走私泛濫的情況,下決心整理緝政,成立省財政廳緝私處,建緝私網遍布于省內各地。盡管如此,收效實在有限。在香港通往內地的漫長銜接地帶,海盜、私梟、稅警、地方官員往往是幾位一體,利用夜幕的掩護和處于交通線上的“地下通道”,為非作歹。1940年,美國記者格蘭姆·貝克在從港澳至西江的轉移過程中,曾多次親歷此境,在他的著作《一個美國人看舊中國》一書中,詳盡地披露了令人驚心動魄的犯罪事實。)
日本不斷發動的軍事行動,也嚴重地破壞了中國政府的緝私能力。如廣州、汕頭等重要城市淪陷后,中山海岸私梟活躍起來。由于日本機艦騷擾,且中山亦一度淪陷,原各海關關卡及緝私機構都陷于癱瘓,故私梟乘機活動。他們大都是從寶安、深圳、后海等處轉過來,在澳門設辦莊,每日從香港購入大批日貨,伺機偷運入內地。據1939年底香港《星島日報》記者估計,每月運私貨已由百余萬元增至200多萬元。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后,香港淪陷,中國海關華南緝私艦隊的艦艇損失殆盡。
戰時走私之危害
抗戰初期,日本對國統區實行日貨傾銷和有計劃的大規模走私,故在內地到處可見日貨充斥、廉價傾銷之現象。這種席卷之勢,擠垮了先天不足的戰時后方工業。走私販私的厚利還驅走了資產者對工商業投資的興趣,如蠶絲、煙草等原料流向淪陷區,加工成絲稠、香煙后又運回來,如此倒賣,摧殘了原產地的加工業。
但自日本采取物資封鎖政策后,形勢大變,日貨傾銷已停止,且更嚴厲地查禁一切物資從淪陷區輸出。此時,猖獗的走私活動被日偽利用來攫取國統區的資源。大量農產品和戰略物資被走私出口,據《廣東革命歷史文件匯集》記載,在潮汕地區,“隨著奸商的活動,走私的深入,敵人通過他們在我們的后方和廣大的鄉村,拼命收買銅仙、麻皮以及礦鐵錫等軍用原料……載到汕頭,運載到香港去了。”根據當時的調查情況來分析,走私活動幾乎無處不有,形成一個巨大的漏洞,使國統區重要的戰略物資源源泄流,起到了配合日偽經濟戰的惡劣作用。
在漫長的中日戰略相持階段,走私竟成為國統區和淪陷區經濟互補的重要渠道。國民政府株守于粵北窮鄉僻壤,幾乎沒有近代工業,大量的日用消費品須仰賴淪陷區供給,一些地方軍政官員竟利用走私開辟財源,致使走私風氣,盛極一時。尤其是在粵桂兩省的銜接地帶,海盜、私梟、稅警、地方官吏往往是幾位一體,瘋狂地走私和販私。在商店里和黑市交易場所私貨充斥,從低檔到高檔物品應有盡有。盡管處于艱難的戰爭歲月,富豪和達官貴人仍以攀比享用高級奢侈品洋貨為時尚,已到了寡廉鮮恥的地步。1941年初,粵省主席李漢魂曾捕殺了涉嫌走私的廉江縣長鄒武,但仍不能起到殺一儆百的震懾作用。到抗戰后期,走私販私行為已成為畸形社會結構的強心劑和萬能的潤滑劑。
抗戰末期,走私更加猖獗,尤其是日偽官商打著“運輸軍用物資”旗號的走私更是愈演愈烈,連日偽控制的粵海關都感到難以容忍,于1945年7月發布取締軍需品混入商品的通告,內稱:“嗣后凡運輸進口、出口后轉口應稅貨物,均須持有海關所發完稅憑證,其系軍需品,則須備有各特定軍事機關所發免稅證明書,隨貨搬運,以便關員隨時查驗,否則一經察覺,無論任何場所,當即派員將貨扣留,以走私論處。”
戰后粵港走私猖獗
抗戰結束后,美國商品在華傾銷泛濫。由于環境促成,香港仍為私梟的大本營,而與香港僅一水之隔的廣州,更成為走私進口的門戶。大量私貨經過廣東輻射全國,其惡劣風氣較戰前更盛。
1946年,國民政府實行貿易管制,凡重要的進出口物資均在嚴格控制之中。商人從事貿易限制嚴而手續繁,輸入限額太少,出口結匯牌價太低,加以內地國幣貶值,物價高昂,經營極為困難。要想維持生意,不得不另尋出路。另外,由于官方壟斷貿易,奸商囤積居奇,造成內地市面商品短缺,與港澳的差價懸殊,也助長了走私活動的更加猖獗。
1946年9月,港粵政府加強緝私,出動警察、稅差在火車、輪船上進行檢查。走私者于是改變路線,陸路多由香港新界粉嶺越過老虎坳扒山嶺偷運入內地,海道則以小漁船分批偷渡,或經澳門偷渡拱北關卡,徑往江門等地。1947年初,廣東有關部門收緊了緝私網,使水客性質的走私單幫(據報載,當時僅廣州附近四鄉走運私米的水客,每日約有600人)受到打擊而趨于淘汰。
然而,在私梟中的“豪門資本”和“特殊人物”面前,緝私力量顯得力不從心。正如香港輿論界所尖銳指出的:若干國內官僚資本大實業機構“能沖破一切緝私網”。1947年6月17日,美聯社廣州電稱:廣州行轅發言人宣布扣留了一個利用海軍艦舶自香港偷運無線電器材、西藥等貨的嫌疑犯。該發言人不得不承認:華南走私很有組織,并有“有勢力的人物”作為后臺。
私梟手段狡猾,詭計多端,除利用省港澳外輪特制暗竇走私外,珠江三角洲各地有專營走私電扒、機帆船等近20只,配備武器,逢關過卡,能用錢賄賂則以錢開路,否則開槍抵抗。大量私貨由港澳直入珠江三角洲各處,再分批運至廣州,進而擴散至全國各地。據《廣東情況調查》記載,全省走私路線多達10條,其中有3條直達廣州。當時廣州是私貨進口之集散地,其輻射面遍及廣闊腹地。)
由于軍隊、官僚、地方惡霸勢力及黑社會集團插手其間,加上群眾性走私活動,使粵海關查不勝查。據海關總稅務司講:廣州主要有行轅幫、保部幫、警保幫等三大勢力集團,開設各種商行、公司裝飾門面,利用專用船只等運輸工具,大量走私出口物資和進口緊俏消費品。
此外,國民黨散兵游勇和退役軍人未得政府安置,逼于生計,約有3000余人嘯聚成群,在廣九鐵路上走私為生。就一般而言,走私商大多與沿途軍警關卡及交通人員相溝通,故其勢無法遏制。凡私梟包運私貨,都要收取高額傭金,由貨主每次按值付給“運費”。普通貨品一般收費30%以上,若是內地禁止進口的奢侈品,則收費高達100%.
戰后華南走私活動的另一顯著特點,是駐華美軍取代了日本,成為特大走私販子。據1946年6月15日上海《聯合晚報》的報道:美軍利用飛機在香港向內地私運鉆石、銀件等物品。同年11月4日,美、蔣雙方簽訂所謂《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于是,駐華美軍美艦美機,利用其可以自由進出中國海港、機場以及內河的特權,勾結國民黨軍官大肆走私,使整個國統區市場美貨泛濫,達到“無貨不美”、“有美皆備”的程度。據香港當局公布:僅由香港走私進入國統區的貨物,每月至少有5萬噸,多時有10余萬噸。美國將經濟侵略重點放在華南一帶,故廣東的情況比其他省區更為嚴重。據1946年7月《商務日報》報道:充斥于廣州市場的美國貨,有9成以上是走私來的。
如時論所指出:戰后除嚴重的外貿入超外,“還有更多的走私貨,在南中國海,走私有武裝保護,私貨以香港和澳門為橋梁,泛濫于華南;外國的軍艦,海關無權檢查,所以有資格乘外國軍艦的人們,很多成了走私的"隊商"。飛機在特殊勢力保護之下,也成了一部分私貨的運輸工具。”
粵港澳邊境的走私活動最為猖獗,且愈演愈烈。據香港《星島日報》估計,1946年由港運粵的私貨約值3700萬美元,由粵輸港的私貨約值3000萬美元。國民黨統治崩潰前夕,時局更加動蕩,走私如同脫韁之馬,成失控之勢。據粵海關統計,僅1948年首季,經由該關轄區緝獲的走私案件即多達2000余起。當時,港粵間走私貨物竟然超過正當交易額的1倍以上。)
走私所造成的社會畸態
大規模走私造成了巨大的貿易漏洞。據中央銀行1946年度營業報告分析,“華南走私進口尤足驚人”,這種情況對于拮據的廣東政府財政收入無疑是雪上加霜。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病入膏肓的國民政府曾寄希望于港英、葡澳政府的“合作”,經過反復的協商和談判,終于在1948年相繼簽訂了一攬子“關務協定”和“緝私協定”等,其主要內容在于緝私,但由于許多復雜問題難以解決,這一切并未真正發揮什么實際作用。
戰后港粵走私造成了空前嚴重的惡果,一方面是大量私貨通過各種非法渠道運入,沉重地打擊了內地的社會經濟。戰后初期,廣州卷煙業曾蓬勃一時,但自走私洋煙大量涌入后,其“率皆陷于崩潰慘境”。走私舶來品皮革傾銷泛濫,對剛剛復蘇的廣州制革業造成很大沖擊。1947年初,國內黑市金價猛漲,私梟從香港販運黃金到廣州,每日竟高達上千兩,嚴重地破壞了中央銀行收兌黃金的計劃。
另一方面,香港仰賴內地供應之土特產,因官僚機構限制嚴而出口結匯手續繁,莫不轉向走私之途。如1946年,香港中轉出口的鎢礦砂,大都是從廣東兩陽、四邑一帶走私而來。做此種生意的人,多與私梟有相當之聯系。錫、銻等稀有金屬本由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統購,但因官方收購價過低,1947年后多由華南走私香港港出口國外。當時香港織造業不振,辦莊多改辦內地貨,從水路偷運至香港者占78%.據《銀行周報》估計,為套取黑市外匯而走私至香港的桐油,每月至少在1000噸以上。
洋貨自香港運到內地后,走私商資金之回頭,大多換購當地土特產復出口,乃一舉兩得之利,更吸引不法之徒趨之若鶩。
走私所造成的社會畸形狀態不一而足。如廣東缺糧,但又幾乎每日有大量米糧走私運往港澳甚至新加坡,據1948年2月的報道,僅萬頃沙每日走私往香港的糧食至少有10萬斤。因港澳地鄰廣東,其糧價高于廣東,故成為私梟牟利的一大生意點。新中國成立之初,葉劍英主持華南工作時,曾嚴厲地批評道:長期以來,“走私猖獗,(珠江三角洲)糧食多偷運進口,香港、澳門的人吃廣東米,廣東人民反而要吃安南、暹羅的洋米,竟有這種極端不合理現象”。
戰后粵港走私猖獗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統治當局壟斷外貿政策逼良為娼。抗戰結束后,在國民黨的腐敗統治下,正當商貿難做,商人紛紛轉向不法之途。正如某出口商所講:“現在的出口貿易,如不走私,已無法經營了。”其次,“豪門資本”和“特殊人物”是最大的私梟。時人認定:“往往最龐大的走私機構,其本身就是官僚資本的組織。”第三,駐華美軍利用不平等條約所給予的特權保護,瘋狂走私。第四,國統區惡性通貨膨脹,尤其是1947年2月黃金風潮后,內地游資黑市大量涌入香港。
其具體順序是:先由廣州行莊與上海行莊訂立契約,議定最高款額;同時由廣州方面特設香港聯號,或徑派人駐港聯系和交收外匯。從事此項投機業務,離不開黑市買賣、私套僑匯、走私金鈔、出口物資和設地下電臺、秘語電話等。一般都逐日軋算,三方填補,取得賬目平衡。這種三角套匯關系(金鈔投機),即滬穗港的聯匯弧形曲線,把國內資金由法幣兌變為港幣而逃出境外。短短三四年間,單經商業銀行、銀號和地下投機金融商“套匯”,幫助國內資金外逃至少合當時港幣20億元以上,折合黃金800余萬兩或美金5億余元。
戰后粵港走私猖獗達于失控局面,既給人民帶來深重災難,也加速了國民黨統治的崩潰。 張曉輝,暨南大學教授,著有《香港華商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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