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官員稱煤電聯動不會一蹴而就
發改委官員稱,市場關于煤電聯動啟動傳聞均不屬實,解決煤電存在的問題不可能一蹴而就。
據證券日報4月14日報道,一方面國家發改委近日強調任何電煤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另一方面煤電聯動即將啟動的消息再次四處響起,部分煤電企業強烈呼吁其應該立即出臺。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國家針對電力存在的問題也有在采取措施,市場關于煤電聯動啟動傳聞均不屬實,解決煤電存在的問題不可能一蹴而就。”
煤電聯動短期內無法實
煤電聯動啟動在即的傳聞四起,卻似乎一直未有實質性進展。3月以來,有消息稱,近期有望重啟煤電聯動,上調部分省市的上網和銷售電價,以緩解電力企業的困境。
甚至有消息指出,新一輪的煤電聯動將由全國范圍變為分區域分批實施,第一批涉及12個省市,包括河南、山西等火電虧損嚴重的省份,并將最早于4月1日頒布相關煤電聯動政策。然而時過境遷,煤電聯動終究沒有“動”得起來。
4月初,發改委再次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穩定電煤價格。
一邊是企業的積極爭取煤電聯動,煤電提價;另一邊相關政策在政府層面遇冷,似乎得到回應始終對聯動方案興趣缺缺,進展無期。
北京發改委電力處相關人士表示:“對于電價調整,國家有統一考慮,相關措施包括煤電聯動已經在研究,致于什么時候能出來,會有明確通知。”
一位電監會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解決電氣企業問題的方案在研究之中,但是目前沒有具體明確方案出來。
雖然政府層面一再遲遲未出明確政策,電力企業卻始終未曾放棄。消息稱,2011年“兩會”前夕,五大發電集團聯合向國資委、國家發改委和國務院進行匯報,反映煤價上漲的情況和發電企業的經營狀況,希望再次實施煤電聯動。
中國能源研究會政策研究吳主編告訴記者:“關于煤電聯動啟動的消息已經從很久前就有流傳,但是目前還沒有到動的時機,目前物價比較好,牽一發動全身,但是相關問題會得到遏制,目前還是在煤炭價格等成本上下功夫來緩解電力企業壓力。”
國家發改委上述人士表示:“目前根據國家要求發改委聯合工信部、財政部、國資委、電監會、能源局六部委聯合出臺了《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并且目前對于《辦法》實施的具體意見和建議廣泛征集,進行研究采納。”
西南證券研究所所長王劍輝表示:“煤電聯動短期內不會很快實現,不會有完全聯動,經過一段時間準備可能有準聯動或者半聯動情況出現。煤和電影響方方面面,行行業業。特別是電價影響較為廣泛,一旦上漲,最終可能會帶來整個產業鏈帶來成本上升。”
隨著放開煤炭市場之后,煤炭價格總體不斷上漲,而火電上網電價采取計劃定價,并未隨燃料成本煤炭而變化,而隨著窗體頂端
電煤價格的快速上升,火電企業經營陷入困境,在此背景下,煤電聯動政策主要用來解決“市場煤”和“計劃電”之間的矛盾。
事實上,國家曾試圖從控制煤炭價格上來緩解電力企業的困境,但是收效甚微。
2010年,電力企業再陷虧損泥沼,發改委價格司及煤電企業亦希望在通脹可承受的前提下實施煤電聯動,然而受制于通脹壓力,煤電聯動政策近兩年陷入困境。
煤電企業大面積虧損
2011年3月,受煤炭價格持續上漲等因素影響,電力企業資產負債率不斷上升,電力企業銷售凈利潤率甚微,甚至出現大面積虧損。
2010年煤電企業虧損額比2009年繼續擴大。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五大發電集團所運營的436家火電企業中,虧損企業236家,虧損面高達54%。
發電廠電煤供應不足,部分地區“電荒”嚴重,煤炭價格一路走高,煤炭價格上漲的成本壓力不能有效地轉嫁出去,這讓一些火力發電企業陷入痛不欲生的境地。然而持續高漲的CPI使得中國抗通脹形勢異常嚴峻,而作為影響CPI的關鍵因素,電力價格一直都是被嚴控的對象。
迫于通貨膨脹的壓力,煤電聯動遲遲不能開啟,成為煤電企業一大“心病”。
靖遠煤電證券部人士告訴記者:“目前狀況一切正常,價格沒有太大幅度的變化,公司相關合同簽合沒有受到影響,通貨膨脹導致的生產資料價格上升,當然如果煤電聯動能盡快出臺對于企業來說是有好處的,緩解壓力。”
王劍輝告訴記者:“目前電力企業更多的是依靠自身內部消化和調整解決問題,而中小企業需要相關政策扶持。”
煤電困局尋找出路
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司長江冰此前表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加快推進包括水電、核電等非化石能源發展,要確保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1%以上。
某大型電力企業外聯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政府對節能減排目標控制將進一步加強,對高耗能產業的限制措施以及窗體頂端
對新能源產業的扶持,企業已經加快對收購資產和現有生產資源的整合。”
中電聯認為,以風電、太陽能發電為例,盡管近年來發展速度迅猛,但受電價承受能力。“十二五”期間,受社會經濟承受能力等制約,大規模發展風電等綠色能源 發電的任務十分艱巨,結構調整難度大。要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15%以及碳減排目標,工作的難度和壓力更大。
王劍輝認為:“非石化能源有助于適當疏導電煤價格上漲造成的成本壓力,相對新型煤炭企業來說,享受優惠政策,有利于生存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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