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1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0〕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于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 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1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節:2月2日(農歷除夕)至8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節: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免責聲明:上文僅代表作者或發布者觀點,與本站無關。本站并無義務對其原創性及內容加以證實。對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或圖片)的真實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參考時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本站制作、轉載、同意會員發布上述內容僅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認可、同意或贊同其觀點。上述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決策之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如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異議,請聯系相關作者或與本站站長聯系,本站將盡可能協助處理有關事宜。謝謝訪問與合作! 中鎢在線采集制作。 |